cq9电子游戏app: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类型及修订《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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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腾达科技”)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8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6.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128.2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771.77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月15日划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4】D-0001号)。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0,000万元,股份总数由人民币15,000万股变更为人民币20,00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1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

  结合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公司类型的变更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对《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并将名称变更为《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上述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变更、《公司章程》修订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一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上述事项的工商登记变更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腾达科技”)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8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6.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128.2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771.77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月15日划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4】D-0001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首次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6,771.77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84,918.39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本次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系公司基于实际经营需要,针对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而做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

  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6,771.77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84,918.39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腾达科技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腾达科技”)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票据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票据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8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6.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128.2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771.77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月15日划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4】D-0001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首次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6,771.77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84,918.39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在后续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票据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由采购部或相关经办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征求财务部意见,确认可以采取承兑汇票等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先期已签订的募投项目相关采购合同及基础建设合同的,根据合同规定采用票据方式支付。

  (二)具体办理支付时,由经办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履行付款审批程序。

  (三)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付款合同,对合同金额和付款方式审核无误后,按照审批通过的付款申请单履行票据支付,并建立对应台账。

  (四)公司财务部门建立专项台账,按月编制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汇总明细表。

  (五)财务部门按月定期填制置换付款申请单,并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审批程序履行审批程序。在审批通过后,将使用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同时通知保荐人。

  (六)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应当对相关事项予以配合。如发现存在票据支付与置换不规范等现象,公司应积极更正。

  公司使用票据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4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票据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认为公司使用票据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上述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规范的操作流程。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票据支付等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024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票据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本次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票据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使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票据等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腾达科技本次使用票据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公司使用票据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使用票据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票据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腾达科技”)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腾达紧固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达江苏”)进行增资及提供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不锈钢紧固件生产及智能仓储基地建设项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8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6.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128.2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771.77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月15日划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4】D-0001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首次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6,771.77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84,918.39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鉴于募投项目“不锈钢紧固件生产及智能仓储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腾达江苏,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对腾达江苏进行增资,公司仍持有腾达江苏100%的股份。

  此外,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腾达江苏提供借款,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期限为3年。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资金可滚动使用,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计算。公司将就借款具体事宜与腾达江苏签署《借款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实施借款的具体事宜。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紧固件制造;紧固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情况:公司直接持有腾达江苏100%股权,腾达江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财务情况: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腾达江苏资产总额2,074.92万元,净资产2,025.61万元,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24.39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腾达江苏资产总额4,162.46万元,净资产2,477.66万元,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2.05万元。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腾达江苏增资和提供无息借款是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有序推进。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增资及借款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公司已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已与保荐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开户银行、全资子公司腾达江苏共同签订相应《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的募集资金建立专户存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腾达江苏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亦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4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向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腾达江苏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腾达江苏100%的股份。此外,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向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腾达江苏提供无息借款,期限为3年。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资金可滚动使用,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计算。公司将就借款具体事宜与腾达江苏签署《借款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实施借款的具体事宜。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有利于募投项目按时达到规划使用状态。本次增资和提供借款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腾达江苏进行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腾达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借款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腾达科技”)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8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6.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128.2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771.77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月15日划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4】D-0001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首次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6,771.77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84,918.39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求,先期投入自筹资金进行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预先投入的款项。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不能满足上述项目资金需求,资金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满足上述项目后尚有剩余,公司将结合未来发展规划和目标,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或补充流动资金。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及其子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4年1月23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合计为人民币87,968,406.28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为人民币8,128.23万元(不含税),截至2024年1月2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已预先支付各项发行费用的实际金额合计为人民币5,396,212.50元(不含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396,212.50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截至2024年1月23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4】D-0020号)。截至2024年1月2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8,796.84万元,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539.62万元,共计人民币9,336.46万元。

  公司已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在完成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该部分自筹资金。”公司本次拟置换事项与上述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

  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796.84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39.62万元。

  2024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其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募投项目的使用用途和实施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已出具了《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4】D-0020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腾达科技编制的《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腾达科技截至2024年1月23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3.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4】D-0020号);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腾达科技”)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当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8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6.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128.2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771.77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月15日划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4】D-0001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首次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6,771.77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84,918.39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注: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保荐人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存在暂时闲置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经营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对闲置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对于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把控风险,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当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管计划、结构性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国债逆回购、证券公司收益凭证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1.尽管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上述额度有效期均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腾达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人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腾达科技”)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用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2)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

  (4)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6)人员信息:截止2023年末,合伙人47名,注册会计师2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8名。

  (7)业务信息: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33,448.4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222.3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939.46万元。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7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3,554.40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6家。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1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春波,现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项目,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崔晶晶,现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部门经理,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至今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铭姝,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06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余年,曾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没有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没有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用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用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用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用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聘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监事会就聘用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过前期调查、综合评估和慎重考虑,公司监事会同意聘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腾达科技”)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2月23日(星期五)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有关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上述议案已经由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4.对于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机械零件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线.登记地点: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经济开发区鲁班大道北路1999号腾达科技董秘办。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277599。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联系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经济开发区鲁班大道北路1999号腾达科技董秘办。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会前一小时到达参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4.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到公司董事会。

  5.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必须出示原件。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下面的方框中划“√”为准,对同一议案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委托人对某一议案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议案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个人意愿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cq9电子游戏app: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类型及修订《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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